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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检方回应“见义勇为被拘”案:不予起诉

华辩网 2020-02-19


图自@福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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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宇“见义勇为”被刑拘追踪:涉案3人均被警方同日传唤

2月20日,在福州工作的黑龙江小伙“见义勇为”被刑拘的赵宇,被福州晋安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当天,3名涉案当事人均被警方再次传唤。

对于被移送检方审查起诉,赵宇称很意外。

赵宇的妻子小吴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20日中午12点半左右,赵宇被一名自称福州市晋安公安分局局长,以及两名办案民警等3名便衣警察带走。

"当时我问他们,会不会又像去年12月29日一样,带去就不让回来了。他们一再保证不会的,人很快就会回来。当时并没有告知我要带赵宇去检察院。直到下午6点,赵宇才在电话中告诉我他在检察院。我立即向律师询问赵宇的情况。律师表示,赵宇已经发给他了一份移送起诉告知书。我才知道,赵宇已经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了。这完全超出了我们的预想。"小吴说对此感到震惊。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就在赵宇被传讯的同时,自称遭遇入室侵害的邹女士也在老家接受了警方调查。邹女士在电话中向赵宇的妻子小吴表示,警方再次仔细询问了当时的案发情况,她也进行了详细说明。

对爱心人士给孩子送的礼物,赵宇感谢但称不会收,谢谢大家关心。

20日晚8时30分左右,赵宇完成警方和检方的问询后回到家。晚10时30分左右,邹女士也回应称,她也结束问询已回家。

赵宇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当天在公安机关见到了被指入室施暴被自己一脚踢伤的当事人李桦(化名),对方也被警方传来问询。

赵宇妻子小吴表示,今后将继续与律师沟通,还赵宇清白。

赵宇的辩护律师范辰表示,将为当事人赵宇做无罪辩护。

据央视新闻报道,福州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央视记者,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是在1月4日,以故意伤害向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赵宇。1月10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月20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将赵宇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目前,他们已通知赵宇、李某等人前来接受审查核实相关情况。

检察机关表示,刑法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如果是正当防卫,根据情节可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刑责。检方在办案过程中也会充分考虑这个情节。

来源:福州公安 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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